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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濉溪县:全县已建成投运分散式风电项目5个,总装机91.9MW

发布时间:2024-10-29来源:濉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0月25日,安徽濉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0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该答复文件针对郭颖委员提出的关于落实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推进分布式风电开发,为乡村振兴注入绿色动能的提案。安徽濉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表示,截止目前濉溪县已建成投运分散式风电项目5个,总装机91.9MW。


目前,濉溪县以风电和光伏为主的非化石能源发展受土地、生态红线、电网接入消纳等较多限制。随着屋顶分布式光伏大幅安装接入,对农村电网接入消纳提出更高的要求,虽然供电公司对濉溪县农网建设投资力度逐年上升,仍不能满足屋顶分布式光伏接入需求。


详情如下:


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0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郭颖委员:


您关于落实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推进分布式风电开发,为乡村振兴注入绿色动能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


一是完善办理责任机制。县发改委高度重视对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接到交办的政协提案后,第一时间召开办公会议,根据提案情况,按照职责分工,及时交办,明确分管股室和具体责任人进行负责。按照要求积极与郝景玲委员沟通对接,倾听委员的建议,明确具体要求,抓好督查督办,确保该提案得到及时、准确和让委员满意的答复。


二是增强提案办理实效。在提案办理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坚持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履行办理程序,做到态度认真、程序规范。及时会商对接各镇(园区)和涉及职能部门,落实提案中具体事项,按照政策支持方向和县内资源禀赋,针对性给予答复。


二、主要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濉溪县发展改革委始终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竞争不垄断的原则,有序推进我县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截止目前我县已建成投运分散式风电项目5个,总装机91.9MW。


二是依据我县资源禀赋,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农村零散土地,积极谋划我县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引导开发主体采用环保风电机组,提高安全防护要求,做好生态保护工作,积极融入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三是协助县供电公司有序推进农村电网建设改造,2022年至今,国家电网对濉溪县农网建设投资力度逐年上升, 其中2022年电网建设完成51项,总投资4970.25万元。2023年电网建设完成76项,总投资10730.93万元。2024年一季度已下达投资5082万元。计划新建35千伏变电站1座,新增35千伏主变容量30兆伏安,35千伏线路23.38公里;新建10kV开闭所1座;建改10千伏线路4条,长度40.07公里;10千伏变压器45台,新增配变容量10915千伏安;低压线路81.79公里。随着濉溪县农网承载力不断提升,为可再生能源的安全可靠、灵活高效接入,促进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提供有力的保障。


三、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是清洁能源发展制约因素明显。以风电和光伏为主的非化石能源发展受土地、生态红线、电网接入消纳等较多限制。


二是随着屋顶分布式光伏大幅安装接入,对农村电网接入消纳提出更高的要求,虽然供电公司对濉溪县农网建设投资力度逐年上升,仍不能满足屋顶分布式光伏接入需求。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我委将结合我县资源禀赋和消纳能力,持续推进在资源条件好、具备电网接入、消纳能力强的地区,结合采煤沉陷区治理、乡村振兴等方式,把亩效益做到最大化的同时积极布局我县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二是积极协助国网濉溪县供电公司对接省市国网公司争取加大对我县电网升级改造力度,促进我县可再生能源就近接入、消纳。


感谢郭颖委员对濉溪县新能源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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